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2-11-25浏览次数:10

漯河职业技术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王春阳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7年7月至2021年11月,王春阳于双休日期间,违反公车管理规定,使用学院公车往返学院与平顶山住所,累计330次。2022年7月,王春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河南省纪委监委通报

 

中原工学院原党委书记谢振山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接受旅游活动问题。2013年11月,谢振山收受浙江某集团董事长陈某500克金条1根;2017年下半年,谢振山退休后,与妻子在浙江接受陈某安排的旅游活动;2022年春节前,谢振山收受郑州某学院副经理茅台酒3箱。谢振山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6月,谢振山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取消退休待遇,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河南省纪委监委通报

 

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常务副书记郝晓东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礼卡问题。2013年至2021年,郝晓东多次收受下属和私营企业主所送礼金、购物卡等折合共计10万元,茅台酒等高档酒水542瓶、高档香烟253条。郝晓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郝晓东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江苏省纪委监委通报

 

苏州市相城区总工会原主席李志远违规收受礼金礼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等问题。2013年至2021年春节,李志远先后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礼金1.2万元、高档香烟100条以及象牙折扇、和田玉饰等贵重礼品,与私营企业主一起参加拍卖会并收受对方花费4万元竞拍的瓷器;多次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赴浙江、山西、安徽等地旅游,费用均由私营企业主支付。李志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7月,李志远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江苏省纪委监委通报

 

徐州市贾汪区委原书记杨明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礼卡、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3年8月至2021年2月,杨明在担任铜山区委副书记、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局长、贾汪区区长和区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多次收受下属和私营企业主所送礼金、购物卡等折合共计47.6万元,以及茅台酒305瓶、金饰玉器等贵重礼品;长期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吃请,套取专项经费20万元预存入高档酒店用于吃喝,并选定某私人会所作为其个人定点活动场所。杨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杨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江苏省纪委监委通报